营造最佳营商环境,江苏这样保护商业秘密
时间:2025-03-26 10:18:51
“侵犯昆山马斯特商业秘密案的成功办结,让准备转走的外资企业对当地营商环境信心大增,最后追加投资。在监管执法中,有不少企业向我们表达了‘保护商业秘密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强烈心声。”3月21日,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联合召开的以“加强商业秘密保护 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为主题的江苏省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陈琪宏如是说。
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本次发布会通报了近年来我省商业秘密行政保护、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并发布相关典型案例。各部门如何通力协作、守护好企业“不能说的秘密”?这场发布会亮出了“成绩单”。
织牢保护体系 协力守好企业“钱袋子”
截至2024年底,全省已建成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3381个,数量居全国第一;全省共指导3000余家企业建立企业商业秘密自我保护体系;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累计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47亿元……近年来,省市场监管局扎实履行商业秘密行政保护工作职责,织密织牢网格化保护体系,持续优化保护服务,不断加大打击力度,整体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例如,在扬州市宝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张某侵犯商业秘密案中,张某曾任宝应县某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权利人)销售经理,掌握与权利人有长期合作关系的客户资源、供应商渠道以及产品销售策略、价格等信息,此类信息无法从公开领域轻易获得。在职期间,张某注册成立公司,经营与权利人公司相同业务,并违反保密管理制度要求使用权利人客户名单等信息与客户对接、销售产品,且在权利人民事诉讼胜诉后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持续损害权利人合法权益。对此,扬州市宝应县市场监管部门及时介入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责令张某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形成法律震慑闭环。
如何营造“最好的营商环境”?陈琪宏指出,江苏各地要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自主、社会共治、区域合作等方面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商业秘密保护发展新思路、新举措。同时,推进查办有影响力的案件、源头防范、示范引领、数字化支撑、理论突破、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举措,帮助企业筑牢保护屏障。此外,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还要强化执法办案规范市场秩序,指导企业建立商业秘密自我保护体系,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和侵权线索快速响应通道,激发经营主体创新活力,持续释放监管红利。下一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将会同司法、公安机关强化商业秘密保护“全链条”治理,推动部门合作和立法,提升商业秘密保护整体水平,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深化司法保障 护航科技创新行稳致远
商业秘密是企业重要的知识产权,保护商业秘密就等于在保护创新。作为经济大省与科创大省的江苏,与商业秘密有关的案件近几年在不断增长。据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汤茂仁介绍,2020—2024年,江苏法院共新收商业秘密民事纠纷655件,年均增长18.41%;新收商业秘密刑事案件50件,年均增长36.78%,这说明了企业保护商业秘密的意识在不断增强。
详细分析这些案件,可以发现以下特点:从案件类型看,受江苏区域创新能力强、高新技术产业集中等因素影响,这些案件中侵害技术秘密纠纷占比较大;从涉及领域来看,商业秘密纠纷主要集中在机械设备、医药、材料、化工等传统科创企业;从纠纷成因看,多与员工跳槽有直接关系,被诉侵权方多为原告公司在职员工或离职员工;从判决结果上看,高判赔额案件数量较多,对商业秘密侵权行为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
“近年来,省法院持续深化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严厉惩治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审结商业秘密案件600余起,一些裁判在全国具有标杆性。”汤茂仁介绍,为加强商业秘密司法保护,江苏法院明确规则指引,积极探索侵犯商业秘密民刑案件处理规则,率先制定、发布侵犯商业秘密民刑事案件多个办案规范。制止侵权行为,坚持及时保护、稳妥保护兼顾,依法快速作出诉前诉中行为禁令。着力解决“维权难”,综合运用举证责任转移、证据披露、举证妨碍、证据保全、调查取证等制度,降低权利人举证难度。依法加强保护,加大判赔力度,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对侵权情节严重的被告人依法判处实刑。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多元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深入推进“三合一”审判工作,加强执法司法工作衔接。
汤茂仁指出,近年来,江苏法院在审理商业秘密案件中发现部分企业在保护商业秘密方面还存在着商业秘密管理有漏洞、应诉能力较弱、员工法律意识淡薄等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对此,他建议企业要制定完善的保密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加强商业秘密管理,同时要强化证据意识,提升应对商业秘密诉讼的能力。此外,还要增强员工法治观念,常态化开展保密教育,教育员工自觉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加大打击力度 守护平安法治营商环境
公安机关承担着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守护平安法治营商环境的重要职责。近年来,省公安厅切实加大对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全力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2022年9月,泰州市公安局成功破获泰州某泵阀公司被侵犯商业秘密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经查,2015年至2019年,犯罪嫌疑人朱某文利用担任原所在公司车间主任职务便利,获取了该公司设计的泵阀主机设备所需的零部件图纸等商业秘密。2020年7月,犯罪嫌疑人朱某文设立某机械设备制造公司。2021年1月至2月,又伙同原单位车间主任钱某,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装配工单等商业秘密。后某机械设备制造公司利用上述途径获取的图纸信息、电子数据等商业秘密生产9型泵,低价销售给客户,造成原单位损失600余万元。经人民法院审理,朱某文被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经人民检察院认定,钱某行为已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因情节轻微,作出不起诉决定。据介绍,本案系公安机关在犯罪嫌疑人将大部分证据销毁的不利情况下,成功侦办的一起商业秘密典型案例。实际工作中,大多数被侵权单位发现商业秘密被侵犯时,往往由于时过境迁,许多证据已经灭失,给侦查工作增添诸多困难。本案中,公安机关见疑不放、坚持不懈、抽丝剥茧,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并得到了检法机关一致认可,成功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打破了一些违法犯罪分子侥幸心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我们把侵犯商业秘密犯罪作为‘昆仑’行动打击重点,深入推进打击防范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安芯’行动。组建省级侵犯商业秘密犯罪侦查专家团队。对侵犯芯片制造、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企业商业秘密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省公安厅一级警务专员吴祖平表示,全省公安机关将持续强化部门协作,联手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犯罪,营造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
江苏经济报记者 周凯航 潘一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