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丰食品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多项决议公布
时间:2025-05-05 02:14:00
2025年5月5日消息,广东裕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上午 9:00 在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城北镇干光村裕丰食品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等 13 个议案。其中,在《关于 2024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等多个议案中,议案表决结果通常为同意 5 票、反对 2 票、弃权 0 票。部分议案如《关于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而多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此外,公司决定 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2,612,620.34 元,公司实收股本 20,000,000.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因经营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规模总额不超过 2,500.00 万元人民币,并将使用公司自有物业为裕丰食品向商业银行融资贷款提供担保,公司董事长李淦基先生、董事巫德芬女士将无偿为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董事会还提议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本文源自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