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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引领系统推进 ​虚拟电厂发展将提速

时间:2025-04-14 15:15:00

4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为我国首个虚拟电厂领域专项政策文件,《意见》在规范虚拟电厂的定义和定位的同时,还明确了积极推动虚拟电厂因地制宜发展、完善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等机制以及推动虚拟电厂技术创新和标准规范体系建设等任务。

中国信息协会常务理事、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朱克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构建了虚拟电厂发展的制度基础设施,并为行业划定了发展“坐标系”。其最核心的突破点在于打破资源聚合、市场准入、价值兑现的闭环堵点,通过完善市场机制将虚拟电厂的系统价值转化为“真金白银”。虚拟电厂发展产生的正外部性也将助推电力市场化改革向深水区突破,形成技术与制度创新的协同进化。

完善参与市场机制

虚拟电厂是实现智能配电网的重要技术之一,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电力市场建设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

“虚拟电厂通过聚合分布式电源、可调节负荷、储能等各类分散资源,能够提供调峰、调频、备用等多种调节服务,有效缓解电力供应紧张局面。”萨摩耶云科技集团首席经济学家郑磊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用电高峰时段,虚拟电厂可以调动需求侧的可调节负荷,减少用电需求,从而保障电网的稳定运行。

朱克力认为,虚拟电厂在我国能源领域扮演着电力系统“调度大师”的角色。从经济视角看,虚拟电厂让用户侧闲置的调峰资源通过市场交易实现价值变现。更为重要的是,其为中小型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开辟了新通道,激活了需求侧响应潜力,这种对资源的优化配置机制正在重塑传统能源行业的价值分配格局。

去年9月份印发的《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将虚拟电厂列为电力市场新型经营主体,并规定了虚拟电厂经营主体基本条件。

本次出台的《意见》完善了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等机制。《意见》进一步明确,虚拟电厂在满足《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要求及相应市场的准入要求后,可按独立主体身份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及辅助服务市场。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还要求,坚持多元参与,鼓励民营企业等各类社会资本结合自身优势参与虚拟电厂投资、建设和运营。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在解读《意见》时表示,制定《意见》是支持民营企业参与能源电力领域开发建设的有效举措。

郑磊认为,这将为电力市场引入新的参与者和交易模式,有助于推动电力市场向更加市场化、多元化方向发展。

推进虚拟电厂发展

在虚拟电厂的发展目标方面,《意见》明确,到2027年,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机制成熟规范,参与电力市场的机制健全完善,全国虚拟电厂调节能力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虚拟电厂应用场景进一步拓展,各类商业模式创新发展,全国虚拟电厂调节能力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

近年来,多地已针对虚拟电厂建设和运营开展了探索。广东、山西、江苏、河北等省份已展开了虚拟电厂试点建设。山西还印发了《虚拟电厂建设与运营管理实施方案》,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建设。

国家电网山西省电力公司今年1月份公布的数据显示,进入山西电力市场的虚拟电厂聚合用户已增加至122户,聚合容量增至201.38万千瓦,最大可调节负荷达到25.63万千瓦。自2023年9月1日山西启动虚拟电厂入市交易以来,虚拟电厂以15分钟/次的交易频率按日不间断运行16个月,结算电量3.84亿千瓦时,共获得红利259.36万元。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适应虚拟电厂发展的管理要求、市场机制和标准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健全。《意见》坚持统一认识,明确虚拟电厂的定义和功能定位,健全支持虚拟电厂发展的政策和市场体系,为虚拟电厂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为实现上述发展目标,在完善支持政策方面,《意见》提出,积极落实“两新”(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虚拟电厂项目,给予资金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为虚拟电厂提供低息贷款、信用担保、绿色债券等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为虚拟电厂提供金融支持有助于降低有关企业融资成本。”郑磊表示,未来健全标准规范体系,加快制定虚拟电厂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行和监管标准,有助于确保其发展有章可循。

“建立金融创新配套机制,探索电力期货、调峰权交易等衍生品,也有助于帮助市场主体对冲风险。”朱克力建议,为推动虚拟电厂发展,政策层面可以聚焦建立市场驱动的长效机制,完善分时电价信号传导机制,让虚拟电厂的调节价值在市场交易中充分显性化。具体而言,试点容量电价与辅助服务市场联动定价有助于实现这一目标。

编辑/范辉

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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